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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单位: 财政局
 
   
永修县财政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按照《九江市财政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经局党总支研究,现就全县财政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对财政工作的要求和全年财政中心工作,以建设“效率·温馨”财政机关为主题,以履行八项服务承诺为核心,以“心系群众,财政为民”为准则,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树立全县财政系统心系群众、财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增强财政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进学习型、高效型、服务型、诚信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建设,促进全县财政    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下管一级,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县乡两级财政部门分级组织、分级实施;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既切实防范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密实施,严谨操作,严格要求;
(六)坚持评议工作与评议行风相结合,既进一步优化机关作风,更进一步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
 三、评议对象
根据省政府统一要求,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评议对象为本系统所属地方行政事业单位,即: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及所属乡镇财政所。
 四、评议内容
按照“评议工作与评议行风相结合”的原则,评议内容分评议工作和评议行风两个方面:
(一)评议工作
    围绕今年我县财政工作,认真评议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财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1、在实施40项公共财政政策方面:所需配套资金是否在预算中全部足额安排,且及时到位;所下达的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并采取了有效措施,杜绝弄虚作假、冒领挪用等行为;是否出台了创新性的贯彻措施,使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民生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2、在做大做优财政蛋糕方面:是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手段,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强县域经济的“造血”功能;是否切实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做到应收尽收;是否切实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全部纳入同级财政管理;是否杜绝收“过头税”、掺“水份”等弄虚作假行为。
3、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方面:是否切实做到了“五个确保”;新增财力是否实现了进一步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的要求。
4、在加强资金使用绩效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了《九江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是否建立健全了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考评的资金绩效管理考评机制;大宗财政资金的下达落实是否实行责任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否得到明显提高。
5、在落实工资改革和清理规范津贴补贴方面:是否严格遵循了全省指导性方案和全县方案的规定,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发放得到有效监督;改革所需资金是否得到有效保障;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是否有序开展。
6、在涉农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方面:各类涉农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涉农补贴发放工作是否得到监控;是否有效防范了挤占、挪用和截留补贴资金情况。
 7、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方面: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是否有序开展;部门预算编制的透明性和科学性是否切实提高。
 8、在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方面:是否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有效结合,进一步推进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乡财县代管”改革是否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是否得到扩大,效能是否得到提升。
    (二)评议行风
按照深入践行“八项服务承诺”,创建“效率·温馨”和“六型”财政机关的要求,评议各地财政部门机关作风是否得到切实优化:
1、是否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责任制度;是否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并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政公开事项则否得到切实公开。
2、是否加强了党风廉政教育,切实落实了反腐败牵头治理任务,杜绝了本单位重大违纪案件发生;是否采取切实措施强化内部管理;是否重视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使财政干部队伍素质得到切实提高。
3、是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科学执政水平和理财能力是否得到切实提高。
 4、机关党建工作是否得到高度重视;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否得到切实贯彻;是否建立了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否切实有效。
5、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定是否采取了切实措施;办公自动化、金财工程各项工作是否得到稳步推进;是否建立了快捷、高效的公文、政务处理制度且有效运行。
6、信访工作是否得到重视,并建立责任制度;是否对社会公开了网络、电话、电子信箱等咨询、投诉渠道,社会各界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7、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否制度化、规范化,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是否得到切实解决。
 8、是否重视财政惠民政策的宣传工作,是否采取了切实措施,扩大财政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党和政府的财政惠民政策,使惠民政策得到切实贯彻执行,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到了改革发展的成果。
五、组织实施
(一)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县财政局成立全县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义武,副组长:梁志明、李长生、杜家梅、涂云水、李力明(常务副组长),叶新、王晓初、宁业萍、马祖良、王惠群、卢冬梅、何先忠、杨华康、熊鹰、淦家论、蔡凤秀、万镇宇、范以芳、鲍恩恒、阮仕银、马祖蛟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李力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叶新、鲍恩恒、吴衍滨、李红、戴慧飚为办公室成员,并具体负责县局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常工作。另外,杜家梅、何先忠、杨华康具体负责对乡镇财政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与督查。
(二)各财政所、契税所由所长亲自负责抓好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
六、步骤方法
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为期4个月,具体步骤方法如下: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深入动员(6月下旬至7月中旬)
按照动员大会的部署和要求,通过文件、简报、会议、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主动、自愿参与评议工作。
1、召开全县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和动员;
2、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
第二阶段:征询意见,自查自纠(7月中旬至7月下旬)
开展“百名财政干部下基层”活动,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
 1、以“上门走访、上门服务、上门征询”为形式,广泛征询意见,统一问卷,统一步骤,召开各层面的座谈会,走访基层单位及困难群众,征询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及财政部门自身建设的意见建议;
 2、通过电视台、网站、简报等公布本部门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财政局投诉电话为3234320);
3、开展“人人争当啄木鸟”活动,各级财政干部职工要根据评议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查找自身不足,反映所在单位存在问题,汇总报县财政系统民    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县政府纠风办。
第三阶段:反馈意见,整改建制(7月下旬至8月下旬)
8月份为财政部门“政风行风集中整治月”。各级财政部门要紧紧抓住解决实际问题这个关键环节,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要求,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效率和效果取信于群众、取信于基层、取信于企业。
1、组织人员集中梳理征询到的对财政部门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面对面地向其进行反馈,县乡两级财政部门必须当场表明整改态度;
2、在“集中整治月”期间,动员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开展集中行动,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条进行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作出说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3、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并逐级上报到全市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本级政府纠风办;
4、结合整改工作,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践行“八项服务承诺”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活动。
第四阶段:检查评议,集中统分(9月上旬至9月中旬)
 对照检查评议方案,认真做好迎接省市检查评议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对财政所进行检查评议,并进行封闭统分、排名。
1、各财政所对照检查评议方案,认真做好迎接检查评议工作。
2、对照评议内容,对乡镇财政所组织开展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评议,检查评议报告及检查评议分由集体研究讨论,由检查组组长签字负责,并报上级财政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3、对各乡镇财政所有关考评指标进行统分,对统分结果进行排名后,逐级上报到全省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报本级政府纠风办。
第五阶段:通报结果,总结表彰(9月下旬)
1、县财政局汇总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起草全县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总结报市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2、对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乡镇财政所,由县财政局给予表彰,并通报当地政府。
 3、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创建“效率·温馨”和“六型”财政机关,履行“八项服务承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各股室、各财政所、契税所要争当先进,对获得省市表彰的股室和所将由局党总支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4、对全县创建“效率·温馨”和“六型”财政机关,履行“八项服务承诺”工作进行总结宣传,掀起“学先进,追先进”的高潮,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效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全县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充分认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是塑造财政机关服务品牌的重要形式,是推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深化财政管理与改革的良好契机,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具体体现。把行风评议作为今年财政系统的一件大事来抓,把思想统一到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财政工作如何上水平上来,紧紧围绕创建“效率·温馨”财政机关这一主题,紧密结合“八项服务承诺”要求和财政工作实际,自觉自愿地接受评议,真心实意地搞好整改,推动财政部门机关作风的优化和财政管理改革的深入。
(二)精心部署,体现特色。    按照“抓实事,出实效”的要求,认真研究本部门、本地区财政系统在机关作风和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突出矛盾,有针对性的拟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实施方案,制定每个阶段的工作计划,公正组织群众满意度调查,力求科学、有效、创新,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结合财政系统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项“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统一步骤,精细操作,有序推进,以评促改,以改促效。
(三)深入整改,突出实效。    按照强化责任,落实到人的要求,认真建立健全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整改情况制、工作责任追究制,真正把这次民主评议工作的各项任务及相应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岗位和人员,并考核到人,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司之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廉洁评议。    评议工作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单位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单位的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单位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加强舆论宣传,掀起财政系统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新高潮。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有效的载体,主动征询社会意见,争取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广泛宣传财政系统民主评议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推动全县财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建章立制,确保长效。    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规章制度,巩固评议成果,努力解决政风行风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建设和完善着眼治本的长效预防机制,齐抓共管,常抓不懈,把全县财政系统财政风建设和行风建设推向一个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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